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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下留人 被毛泽东特赦的贵州女匪首程莲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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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枪下留人 被毛泽东特赦的贵州女匪首程莲珍
1949年11月25日,遵义县人民政府成立,城外四郊划为8个行政区,下辖44个乡镇公所。同年12月3日,贵州女义匪首领程连珍率部占领了宗祠。以宗祠为她的指挥部,对抗解放军。
解放大军动用十万兵力对川贵地区进行全面剿匪,土匪帮被大部围歼,对遵义喇叭镇程氏祠堂进行了强攻,宗祠被毁为战火之中,程莲珍被活着。
程莲珍(1921~1998),又称陈大嫂,乳名程幺妹,布依族,贵州省长顺县广顺镇朝摆村人。少女时由于长得窈窕高挑,皮肤细嫩白皙,面容清秀,被当地群众称为大美人。
程莲珍,是被称为“宜林山国第一美人”的布依族女匪首,当年丰姿绰约,跃马驰骋在贵州崇山峻岭之中,她双枪神射、胆略过人、心机多端,历经了新旧社会的人间风雨……解放初期,在解放军3年多的剿匪斗争中,“女匪首”屡屡侥幸漏网,并使解放军战士伤亡,某部司令员为此引咎写下辞呈。当女匪首被捕获要枪决时,毛泽东得知后指出“不可杀!应采取七擒七纵办法。”
程莲珍被押到贵阳后,省军区专门开了一个会议,讨论如何处置她。当时考虑到程莲珍的问题影响面广,便将有关情况上报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转到西南军区参谋长李达手里。3月下旬,李达向毛泽东主席作了汇报,李达说:“主席,这个女匪首,下面有的要杀,有的要放。”毛泽东用肯定的语气说:“不能杀!”说完,他拿起一支烟,慢慢地划着火柴,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陷入思索中……然后以他特有的幽默语气说:“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女匪首,又是少数民族,杀了岂不可惜?”6月5日,在县城大会上,程莲珍被当众释放了。她非常感激,后为报不杀之恩,主动申请参加县的清匪反霸工作。程连珍被特赦后感恩戴德,立志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几番上山与残余匪帮谈判促其土匪下山投诚。又带领解放军上山搜剿负隅顽抗的土匪,她积极配合解放军进行剿匪斗争,屡立战功,被人称为“女孟获”。终于使贵州一带的土匪被完全剿灭,程连珍立功赎罪获得了新生。她现身说法,大讲中国共产党的宽大政策,还三番五次钻进一些土匪藏匿的山洞,面对面地劝降。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就有22名匪徒向人民政府投降。匪首岑正学、陈老毛、陈登安三个人,拒不投降,程莲珍动员他们家属去劝降多次,均未奏效,于是她带着部队进山搜剿,将这三名顽匪击毙。毛泽东亲自下令特赦了一名女土匪首领,这鲜为人知的事件清楚地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人宽广的胸襟、宏大的气魄和超群的胆识,同时,这名女匪首也因为受到毛泽东的亲自特赦而使她的人生充满了传奇色彩。这名女匪首就是闻名贵州全境的陈大嫂。
程莲珍经常说,她的这条命是毛主席给的,她要做一些对社会和国家有益的事情。1957年冬,程莲珍安排进县城当工人。1960年7月4日,成为县政协委员。她一直想到北京去看一下毛主席他老人家。1976年陈大嫂得知毛主席逝世的消息,在家里专门设了灵堂,哭得昏死过去好几次。后来,陈大嫂终于有机会到了北京,她特意到毛主席纪念堂瞻仰了主席的遗容,了却了平生的一桩心愿。1998年10月21日,陈大嫂去世后,省里为她专门开了追悼会,对她一生的功过进行了评价,这样的殊荣,恐怕是她生前所没有想到的。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无私奉献,宁静致远。
厚德载物,四言箴律。九思立德,天人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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